日前,丹东港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正式获得海关总署批复,这不仅标志着丹东港具备了规范、高效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监管能力,更对丹东港自身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据了解,该指定监管场地于2021年由丹东港重新申请立项,2023年开展场地改建,2024年6月完成建设。场地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年2000吨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的规范监管,助力丹东打造进境水产品集散中心,带动周边水产加工、贸易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支撑。
同时,该场地进一步丰富了丹东港特色物流业务,助力港口在区域港口竞争中凸显优势,为后续拓展多元化物流业务、完善港口服务功能奠定了基础。
丹东港将依托场地完善的查验设施、专业的检测保障与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进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后续业务开展树立标准化运营标杆,推动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贸易便捷化、规模化发展,助力辽宁省打造东北亚水产品贸易集散地。
记者/景媛媛 编辑/赵晴 编审/邹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