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日期:2026-3-2 11:27:02
- 消息来源: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框架、具体规定以及实施后如何贯彻落实等内容。市人大法制委、农业与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相关情况。
《条例》于去年11月27日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今年1月2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草莓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小切口”立法破解产业发展痛点难点,填补我市草莓产业专项立法空白,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刚性法治保障,是丹东草莓产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近年来,我市草莓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东港、凤城、宽甸、振安等县(市)区都有大量种植,品牌价值已达400多亿元。尤其是东港草莓,栽培历史悠久,产业基础雄厚,发展速度迅猛,品牌优势突出。但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丹东草莓种苗质量参差不齐、优良品种种源逐年退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草莓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影响了丹东草莓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为了破解产业发展难题,回应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期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丹东草莓的优势地位,市人大常委会将《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草莓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保障措施,规范产业发展各环节的行为,为草莓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九章四十五条,涵盖了草莓产业发展的各个关键环节,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以及产业发展与扶持、品种优选与推广、种植管理、流通与加工、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品牌建设与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条例》各个关键环节的规定环环相扣,系统衔接,每一项举措都对应具体条款,既立足当下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又着眼长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划定方向。
相关部门将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聚焦“提质、强链、护牌、增效”四大目标,抓实抓细四项重点工作,推动产业从“规模优势”向“质量、品牌、产业优势”转型跨越。聚焦质量安全、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与信用监管、协同执法与宣传引导四大核心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护航丹东草莓品质提升与品牌建设,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丹东草莓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童仕东 景媛媛 于上茹 编辑/赵晴 编审/邹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