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3-10 10:08:13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个女性干部职工占比超过80%的部门——第一检察部。一路走来,该团队秉持着“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的丹东公诉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履行检察职责,耐心释法说理,释放司法善意,传递检察温度,收获了累累硕果。
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第一检察部现有11人,其中女性9人,男性2人,主要负责部分刑事检察业务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近年来,该部门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辽宁省青年文明号、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等集体荣誉,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40余人次,个人立功受奖20余人次。部门主任苏凤琴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主办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某某,原知名裁判陆某、黄某某等“206”专案,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某某等“1030”专案……翻看近年来第一检察部的办案记录,不乏难啃的“硬骨头”,而之所以能办大案要案,离不开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第一检察部坚持聚焦检察业务主责主业,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成立了党员办案组、党员释法说理组、党员重大疑难案件攻关组,先后办理了20余件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此外,第一检察部办理的某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还被最高检、证监会评为典型案例。
2021年3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银杏树”未检办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第一检察部立足法律监督定位,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理念推出的品牌检察产品。未检办检察官连续两年在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例演说会中演说丹东未检典型案例,持续开展“两个帮扶”专项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观念,重新面对生活。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百余人次,开展多元救助。与党建融合,走访命案家庭及困难家庭。推动“检校共建”,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开展未成年人禁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银杏树”未检办成立以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司法保护。
民生无小事。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第一检察部以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为“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各方依法充分履职。开展为民服务常态化,先后走访退役军人家庭、命案家庭“事实孤儿”、共建社区的困难群众,并时常选派党员到共建社区、扶贫乡镇,参加义务劳动,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等志愿服务。构筑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以“未检+N”工作模式推动各部门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救助和保护。联合妇联、民政局、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形成“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守护未成年人“舌尖安全”。联合残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多部门开展特殊儿童康复服务监督调研,推动救助机构合法合规化经营。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问题,及时沟通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在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检察部积极响应号召,全员多轮次下沉社区,闭环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这份荣誉对我们来说,是鼓励更是鞭策。”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凤琴说,“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以更加昂扬的姿态,用心用情,守心守正,既做法律的深耕者,又做检察温度的传递者,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让检徽在奋斗中熠熠闪光,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巾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