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2-27 11:08:20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近日,东港市新城街道小寺村、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军民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此外,东港市长山镇新升村、凤城市刘家河镇刘家河村等12个村被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民政厅命名为第二批“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振安区楼房镇孤山村、汤山城镇龙泉村等104个村(社区)被丹东市司法局、丹东市民政局命名为第一批“丹东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丹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全方位、多举措强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走向深入。
丹东市司法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联合丹东市民政局开展“丹东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评选工作,制定了创建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各村(社区)将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东港市北井子村、凤城市大梨树村、宽甸满族自治县河口村、振安区马市村等法治乡村文化阵地,将普法宣传与村(居)民休闲娱乐活动相结合,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建立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丹东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