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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小法庭”释放为民“大效能”
  • 发布日期:2022-9-2 11:01:45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中的基层”,更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近年来,金山法庭作为元宝区人民法院唯一的下辖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以“小法庭”释放司法为民“大效能”。

乡村“小案”的背后,不仅关乎法理的公正,还关乎亲情、人情、乡情。金山法庭主动融入乡村建设,定期走访辖区7个行政村,与村委会常沟通、多联系,密切关注农村农业发展,涉农案件大幅度减少,乡村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金山镇炮守营村村民王某和常某夫妻年纪较大,身体多病,育有5名子女,但对老人都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王某和常某想通过诉讼要点赡养费,又行动不便。法官于军宁听说后,带着调解员来到王某家中,想通过先行调解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人民调解员从传统道德、父母亲情的角度出发,教育子女们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共同处理好老两口的养老问题,同时也为下一代树立好的榜样。于军宁结合自身社会阅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将调解过程变成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最终王某的5名子女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就老两口的赡养问题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金山法庭积极探索“法庭+”模式,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与金山镇网格员、社区和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及金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提前介入矛盾纠纷,与辖区基层组织实现资源共享共用,纠纷联动联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丹东市某牧业公司系养殖家禽、孵化和饲料加工一条龙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多人借款,后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50余名债权人纷纷要起诉索要欠款,该公司除占用的土地、无产权的农村经营用房和一些生产设备,根本无偿还能力,公司面临经营危机。

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与公司所在村委会一同做原告工作,先行受理2个原告起诉,并努力寻求被告家属的配合。由村委会出面,对2名原告及50余名债权人的债权分别进行核实确认,登记造册,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让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分期还款。后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所在区域已列入丹东市动迁规划开发范围,便用取得的安置补偿款做债权担保,保障了将来判决书的执行,圆满解决了一起涉众纠纷案件。

金山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靠前服务,千方百计降低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为辖区构建更低成本的营商环境。

辖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购房者吴某诉至法庭。原来吴某在交纳了首付款后经催告后未及时缴纳剩余房款,该房地产公司遂诉至法庭要求吴某交纳剩余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吴某有意继续履行合同,只因手头资金不宽裕,需较长时间筹措资金。原告房地产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也想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按照合同内容,简单的一判了之解除合同,就违背了双方真实意愿。经过法官细致耐心解释,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该公司同意给吴某留出较宽裕的时间来筹措资金,并在给付违约金上作出让步,吴某也同意按照此种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每个涉企案件的公正处理都是人民法庭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金山法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因案施策、靶向调解、以调促稳、以调护企,努力为辖区市场主体降低成本贡献审判力量。

为了让“小法庭”释放更多“大效能”,元宝区人民法院还制作了金山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法庭创建的时间表、路线图,将不断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力度,将人民法庭切实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打造金山法庭特色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