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日期:2022-7-18 11:20:06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上个星期,我到新单位报到了,感觉生活慢慢好起来了……”今年年初,丹东市民李先生从原供职的公司辞职,没想到疫情打乱了他的求职计划,然而,每个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让他心里有了底。“钱虽然不多,但是可以保障基本的生活,也为我再找到工作增强了信心。”为了落实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丹东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用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力举措兜住了民生底线。
其中,落实失业人员补助政策是丹东市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援企稳岗和加强民生保障的具体举措之一。包括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按照现行标准参保10年及以上享受24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月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5%,市内四区为1624.5元,三县为1501元;对参保1至9年的按不同月份档次享受3个月至18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月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市内四区为1539元,三县为1422元。延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今年以来,我们已经累计为3.06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634万元,为2478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54万元。”丹东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丹东市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将单位统筹部分费率由1%降低至0.5%,个人账户部分费率保持0.5%不变。今年以来,累计为全市9546户企业减少运营成本2600万元;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至2023年4月30日,除一类风险行业和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保持不变外,其他所有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一档,全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额平均降幅达20%以上,目前已减轻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915万元,预计全年将减轻2400余万元。
在失业保险保障方面不断“加量”的同时,丹东市更是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失业保障放宽“加码”。据了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努力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每一位参保失业者,实现了对参保失业人员的民生兜底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