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1-14 12:41:59
- 消息来源:丹东发布
丹东素有“辽东绿色屏障”之称,是辽宁省重要水源涵养区,具有“面积广、资源丰、物种多、生态好”的特点。
近年来,我市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加强生态修复、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推动绿色成为丹东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截至去年底,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村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1568名各级林长合力守护丹东的绿水青山。
根据统计数据,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01.94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99.13万公顷、全省第一位,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4.3%。森林蓄积量6369.40万立方米,居全省第二位;森林覆盖率65.12%,居全省第三位;现有草原面积3.83万公顷,湿地面积17.49万公顷。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旅游、新业态产业加快发展,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年,我市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充分借鉴外省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丹东实际,出台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包括丹东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工作制度、市级林长制督查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及林长制考核办法。
“林长制是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林长和林长,部门协同配合,以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市林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我市四级林长总计1568人,其中市级林长10人、县(市)区级林长68人、乡(镇)级林长801人、村级林长650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林长39人,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链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