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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公安局:设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 发布日期:2021-10-13 10:34:44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近日从丹东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丹东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县(区)两级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体验差等问题。

公安“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负责受理、解决办事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成功审批或申请人多次跑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或疑难问题等情形并追踪反馈。“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遵循公平、公正、合法、高效、真诚服务的工作原则,促使“应该办、无政策障碍”的事项痛快办;“应该办、有政策瓶颈”的个案规范程序、特事特办;“应该办、有政策障碍”的共性问题创新机制、探讨解决。对因政策限制确实办不成事的,要及时安抚办事申请人情绪,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办事申请人。

据了解,公安“办不成事”窗口将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由业务骨干民警或领导负责值守,凡是企业和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均可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解答,或引导办事者至办事窗口由业务人员负责解答。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将问题细致记录,转交给相关部门或科室,相关部门或科室在研究论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行答复。遇到重大疑难问题,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或科室第一时间提交到本部门领导集体进行研究决策,研究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行答复。对办事申请人反映的高频问题,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知识库,并通过举一反三,梳理办不成事可能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对疑难复杂问题实行“首次接触责任制”,一经受理即负责到底。

此外,丹东市公安局还在门户网站(丹东警察网)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线上受理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