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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谐理念 建设幸福河湖 丹东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 发布日期:2021-3-9 10:15:29
  • 消息来源:丹东新闻网

近年来,我市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把建设幸福河湖贯穿于治水全过程。

为切实保护好丹东的水资源,我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人水和谐的理念贯穿和落实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各方面,相继出台《丹东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文件,进一步夯实了水资源管理基础,完善了水资源管理法制体系,切实推进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

为保证“河畅水清”,我市多次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并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企事业单位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据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我市水环境质量全面好于2019年同期水平,8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的考核目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我市还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把水资源条件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审批的重要前提,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水环境的提升,和全市各级河长的努力密不可分。近年来,我市建立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并以河长制为抓手,系统治水、科学治水、精准治水、依法治水。分级分段设置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共1300多名,实现全市河湖水域河长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治水、柔性治水、协同治水,维护河湖健康,切实保护水资源。与此同时,我市还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涉河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力度,并在现有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的工作基础上,与市检察院联手,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河湖联合监督管理日趋成熟。

此外,我市还大力推进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创建,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了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利用市水情教育展览馆等教育场所,通过科普讲座、知识巡展、互动体验等方式将我市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带进学校、社区,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今年1月,市水情教育展览馆被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水情教育基地,成为全省首家全国水情教育基地。 

记者 王洪满  编辑 邹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