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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被授予“中国气候宜居市”国家气候标志
  • 发布日期:2021-2-18 9:44:01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

国家气候中心于近期组织了《辽宁丹东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评估报告》专家评审。经评审,丹东市宜居气候禀赋优越,气候宜居评价指标优良率高。气候环境符合国家气候标志相关评价标准,授予丹东“中国气候宜居市”国家气候标志。

我市是全国三个获得“中国气候宜居市”称号的地级市之一,是北方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我市优良气候条件的肯定,也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丹东集江、海、河、湖、山、林、泉、岛、港、城十大要素于一身,风景如画、气候宜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均气温7.1℃-8.9℃、降水量880-1100毫米,森林覆盖率65%,空气质量优良率93%,素有“北国江南”的美誉,是东北地区最温暖湿润的区域和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

近年来,我市牢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不动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工程,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环保行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使绿色成为城市最厚重的底色、最鲜明的特质和最持久的优势。与此同时,我市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过程中,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守并持续放大绿色生态优势,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努力向绿色要效益、向绿色要未来,更好将“山水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擦亮城市“名片”,坚守最美“底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