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找谁修?电梯老旧谁来更新?电动车进楼、楼道堆占物谁来管?针对小区居民日常最关心的物业类诉求,近日记者在丹东市住建局小区办了解到,市、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及街道相继公布报修电话,居民可拨打电话反馈问题;有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也可直接拨打物业电话报修,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散楼、独栋楼房则可向社区居委会反映。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报修范围覆盖房屋渗漏及公共设施维修、电梯更新改造及维修维护、楼道堆占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物业服务质量及物业费收取、装饰装修及私搭乱建等六大类问题,基本囊括了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居民反映最集中的“急难愁盼”。
其中,房屋漏雨是汛期及日常投诉的高频问题。按照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法定最低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由区住建局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限时维修,拒不履约的上报市住建局处置;已过保修期需大修的,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牵头申请维修资金,无物业的散楼、独栋则由社区或业委会依规申请维修资金组织施工,未出售公房由辖区住建局督促产权、管房单位及时维修。
电梯更新方面,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优先支持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范围。针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堆占等问题,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城市建成区私搭乱建则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予以禁止;涉及装修擅自变动承重结构的,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后方可施工。
记者/王子宁 编辑/赵晴 编审/邹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