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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运行1年 多个审批环节简化 800家企业受益
  • 发布日期:2020-8-21 10:57:36
  • 消息来源:丹东新闻网

最近几天,为了给即将开工的工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市民尤宏强到相关业务办理窗口打听审批手续并办理业务。审批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为2个,申请材料由11件减为4件,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减为当日办结,让他感到惊喜:“我几年前曾帮朋友办理过经营许可证,那时候光准备材料就用了两礼拜,现在听说有个承诺制,让很多审批环节得以简化,真是太惠民了。”

尤宏强说的“承诺制”,是我市从20197月开始推行的丹东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他所感受到的便捷,就是试点运行1年后的成果。

去年,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丹东成为试点城市之一。方案下达后,牵头单位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丹东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梳理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在全市32区、12个职能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所谓行政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如果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具体执行内容与很多企业、创业人都有密切的联系。

市司法局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难点、堵点、痛点入手,对12个职能部门涉及的58项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开展告知承诺制。

其中,民政社会组织审批业务2项,公安2项,教育局17项,自然资源局2项,文广局14项,卫健委1项,应急局4项,林草局1项,市场监管局3项,市委统战部2项,市委宣传部1项。涉及试点事项包括:取消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小餐饮许可证选择“承诺制”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及复审中体检证明事项改为健康证明工作等。

1年来,全市有近800家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中受益。试点制度的推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材料压缩57%,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到86%,即办率达到78%。记者 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