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从丹东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丹东市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关于药品追溯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药品经营过程质量监管,扎实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追,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以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指导,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传达至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指导其按要求建立完善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同时,将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追溯信息提供情况列为监督检查重点项目,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涉及血液制品等药品重点品种零售企业已100%实施药品追溯制度、使用药品追溯系统并提供重点品种追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