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与税法深度融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法治意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安区税务局联合元宝区税务局,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法润丹东‘典’亮营商”主题普法活动。
活动打破以往单一部门普法模式,采取“法院讲法典、税务讲应用、企业问实务”的方式,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中与涉税交易密切相关的条款,结合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合同签订、财产继承等典型场景,讲解民事法律行为与纳税义务之间的关系。法官重点解读了《民法典》对税款追征、纳税主体认定等方面的参考意义;税务干部则围绕《民法典》对赠与、继承、夫妻财产约定等民事行为的税务处理,进行了系统梳理。
在案例互动和自由提问环节,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经营中遇到的“民事纠纷+税务风险”问题,向法官和税务骨干提问,双方逐一回应,既厘清了法律边界,也给出了操作建议。参会企业代表表示:“这种法院和税务一起讲课的形式很实用,以前觉得《民法典》离自己远,今天一听才知道签合同、过户、继承都跟税有关系。”
此次联合普法是振安区税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税务+”协作机制的一次尝试。下一步,振安区税务局将继续联合司法、法院等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优化丹东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作者:郭潇 编辑:赵爽 编审:邹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