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10日是今年“宪法宣传周”。连日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1月28日至12月8日,振安区法院组织干警通过“丹东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干警通过考试进一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振安区法院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转发“12·4”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科普宣传文章,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共建法治社会。
作者:张丽娴